近年来,清徐县国土局从内部着手,采取三项措施对土地交易市场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土地交易市场规范运行。
一、供地方案实行会审制度。为不断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的透明度,提高供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活动提出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查制度,坚持集体会审制度对拟供应的土地是否达到净地供地条件;划拨土地项目是否符合划拨供地条件,以及供地规模是否合理,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出让供地的规划条件、开发强度、起始价、履约保证金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在编制供地方案中把握好几个原则:是公开公平原则。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的要求,严格按要求将拟供应的土地在当地媒体和土地动态与监测市场网上公布。不设置影响公平竞争的条件。是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是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原则。工业用地出让时,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规模、容积率和绿地率。对规划部门下达的规划条件中不符合国土资发〔2008〕24号文要求的,我局与规划部门协商沟通进行修改。同时,对工业用地出让用途,我局严格按《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供地目录》的要求执行。
三、坚决不为“两高一资”项目供地。
在拟定工业用地出让方案时,我县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相关要求,对工业项目的容积率、建筑系数、投资强度、绿地率等指标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向“两高一资”项目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