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计算机配件耗材管理,保障有效供给,杜绝浪费现象,实现绿色办公的目标,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台计算机配件耗材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机关处室配备的计算机设备维修、配件耗材购置、更换、领用等管理工作。各单位更换配件耗材须信息中心技术人员上门进行现场检测认定,确实不能继续使用的,方可更换。更换下的废旧配件耗材统一由信息中心负责收回保存或处理,不得乱扔或随意废弃。
同时还规定了机关处室工作人员复印纸领取标准为每人每个季度领取A4纸1包,以处室为单位领取,随用随领。如因特殊工作需要,超过以上复印纸领取标准的,需要有关领导批准方可领取。市局下属事业单位如因工作需要更换、领取计算机配件耗材,可参照此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