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近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从几个方面提出要求,落实采购单位及主管预算单位主体责任:
一、落实机构和人员。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机构和人员是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前提,要求主管部门及采购单位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及“采购办”,并指定相关责任人员,采购单位内设部门还应设立采购联络员。
二、明确机构和人员职责。明确机构和人员职责是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基础。《通知》中为各采购单位所设采购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其中主管部门采购领导小组职责8项、主管部门采购办职责10项、所属单位采购领导小组职责8项、所属单位采购办职责14项、所属单位各内设部门联络员职责6项,通过对职责的清清晰梳理和设置,可以让采购单位更加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
三、制定管理制度。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是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保障。要求各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本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部门的采购管理办法、系统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通知还特别强调应建立对履约、验收、结果的评价及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