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及时拨付综合环境应急整治市级补助资金 5872.9万元,其中:东湖区458.5万元、青山湖区300.7万元、经开区32.6万元、高新区1403.9万元、红谷滩新区637.2万元,以及市政工程管理处、南昌大桥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等7个市直单位3040万元。
根据相关精神,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应急整治工程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区财政对所需的项目整治经费进行评审并承担相关的资金;二是市财政按照由城区承担的应急整治工程,由市里按照市城管委上报城市管理工作应急综合整治工程情况汇总表所列资金的1/3比例奖补至区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