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月19日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做到了与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相互协调、有机统一,首次实现了“四规合一”。
《规划》坚持“保护耕地、集约用地、保护生态、提升效益、持续利用”的基本原则,围绕“繁荣、和谐、安全、宜居”的总体要求和“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的具体目标,紧密结合规划期我市土地利用现状及近年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上级规划的控制要求,确定各项主要用地指标为: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82.1795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0.2745万亩;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45万亩 ;2020年规划园地39.5595万亩、林地427.2345万亩、牧草地26.6250万亩。
《规划》确定我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北部城区、老城城区、河西城区、小店新城区四个组团和五个相对独立的功能片区,总面积360.8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修编做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相互协调、有机统一,首次实现了 “四规合一”,为规划有效实施和项目顺利落地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