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与中银香港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2018-05-18 太原中国人寿

6月7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至此中银香港继东亚银行后成为中国人寿在中国大陆地区全面合作的第二家香港银行保险兼业代理人。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之补充协议,香港银行的内地分行可于2004年11月1日起在内地正式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作为香港最主要商业银行集团之一的中银香港和作为国内实力最强、规模最大保险公司的中国人寿早在2005年就在深圳开始了区域性合作,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中国人寿总裁助理苏恒轩,中银香港零售业务总经理罗康平共同主持了今天的签署仪式,双方表示,此次全面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仅标志着双方在内地的保险代理业务合作由深圳扩展至大陆地区,更体现了双方整合各自资源、将合作朝更深层次推进的强烈愿望。

据悉,合作协议为中国人寿与中银香港订立在内地合作发展保险业务的范畴,其中包括由中银香港代收保费、代支保金和代售保险产品,以及两间机构在有关的融资、资金结算和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发展。

中国人寿苏恒轩表示,协议的签署不仅标志着内地最有实力保险公司与香港最主要商业银行集团的携手合作,也是具体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之补充协议》的实际行动,对于推动内地与香港在金融方面尤其是保险业与银行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亦有助提升客户服务和整体管理水平。我相信本公司定会进一步加强与中银香港的合作,共同致力于提高双方于内地销售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中银香港罗康平则表说,中银香港与中国人寿的合作是该行在内地拓展保险业务迈出重要一步。随着内地客户对多元化金融产品的需求日趋殷切,该行与中国人寿结合双方优势,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罗康平同时表示,内地银行保险业务发展潜力巨大,中国人寿与中银香港确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既是该行在内地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重要里程碑,也为中国人寿拓展业务网络和客户支持服务的良好契机。双方预期必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不断满足保险客户的需求,同时提升两方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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