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国人寿

孝行天下老年卡

产品特色:51-65周岁专属老年人投保,保险期间一年,保障8种特定部位恶性肿瘤,90天后一经确诊给付保险金额,还有意外或食物中毒医疗费用及伤残金

  • 保障范围
  • 投保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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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特定疾病保险金 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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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 疾病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的, 我们按已经交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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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老人在合同约定的特定场所内、特定活动中、特定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或享受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政策时在养老(助残)餐桌或托老(残)所就餐引发食物中毒,并自意外伤害或食物中毒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或食物中毒导致身故的,我们按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伤残保险金 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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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保险金

老人在合同约定的特定场所内、特定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享受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政策时在养老(助残)餐桌或托老(残)所就餐引发食物中毒,并自该意外伤害或食物中毒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或食物中毒导致身体伤残的,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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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在合同约定的特定场所内、特定活动中、特定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或享受居家养老(助残)服务政策时,在养老(助残)餐桌或托老(残)所就餐引发食物中毒,并因该意外伤害或食物中毒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每次意外伤害或食物中毒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详细介绍

  1、每一被保险人限孝行天下老年卡保险投保1份。 保险合同生效日为投保次日。保险合同生效后方能享受保险保障。

  2、投保成功后,投保人可收到孝行天下老年卡保险的电子保险单。投保人在投保成功后可登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查询保单信息。

  3、合同《国寿老年人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约定的特定场所、特定活动和特定交通工具”所指以下内容:

  (1)特定场所

  ①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各类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②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各类博物馆(院),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③政府支持的室外健身场地和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公共体育场馆,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站)和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站)、老年活动中心(站、室),老年学习培训场所、养老(助残)餐桌以及托老(残)所;④各级医疗机构。

  (2)特定活动

  ①老人年参加政府机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种针对老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及会议;②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③老年人接受与政府签约的为老服务单位服务;④老年人接受志愿者服务。注:志愿者须为政府机关、部门或社会组织统一招募的志愿者,或持有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中国社区志愿者证”的志愿者。

  (3)特定交通工具

  领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行驶执照的公交车、出租车、地铁(城铁)。

  4、若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需打印孝行天下老年卡保险的电子保险单,并凭身份证明、电子保险单、相关出险证明和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理赔手续。本保险计划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除身故保险金外的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5、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寿关爱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条款》、《国寿老年人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投保人在投保前请务必明确理解条款和投保须知。

投保须知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趸交  
  • 投保年龄: 51-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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