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国人寿

国寿盛世延年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属于养老年金保障产品,按约定时间开始领取养老金,可按月领或年领,身故也有保障。

  • 保障范围
  • 投保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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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养老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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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

自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生存,保险公司于合同约定领取方式的生效对应日按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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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现金价值。 于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 2.合同现金价值。 于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届满后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详细介绍

养老年金

  自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生存,保险公司于合同约定领取方式的生效对应日按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现金价值。 于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 2.合同现金价值。 于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届满后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须知

  •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投保案例

<p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px;color:#333333;background-color:#FFFFFF;"> 盛先生的儿子25周岁,刚出社会,特别会花钱,自己赚的都养不活自己,盛先生担心以后自己不在儿子身边的时候,儿子养不活自己。于是,盛先生决定为儿子将来的养老生活规划一份“盛世延年养老年金保险”。 </p> <p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px;color:#333333;background-color:#FFFFFF;">   每年拿3万元给儿子规划这份养老保险,交5年,合计15万,保额是16452元,选择65岁开始领养老金,保儿子一辈子,活多久保多久。<span style="font-size:12px;"><strong>主险保障利益如下:</strong></span> </p> <p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px;color:#333333;background-color:#FFFFFF;">   1、儿子65周岁—终身,每年可以领取16452元,保证领取20年,合计是329040元。(若选择按月领取,每月可领1381.97元) </p> <p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px;color:#333333;background-color:#FFFFFF;">   2、盛先生每年都可以坐享保险公司的分红,分红金可现金领取,也可累积生息,转入万能账户复利计息,抵御通货膨胀。 </p> <p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px;color:#333333;background-color:#FFFFFF;">   3、若在65周岁前身故,赔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若在65-85周岁期间身故,赔(20养老金-已领养老金)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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