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50种重大疾病保障:观察期后一经确诊为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立即按保额的1.2倍赔付;180天内确诊则返还保费,意外导致的不受180天限制。
7种特定重疾额外给付:如果罹患重疾,且在这7种特定重疾范围内,保险公司在给付1.2倍保额的基础上,额外再按保额的50%给付,合计赔付保额的1.7倍。
10种特定疾病保障:180天后确诊为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保额的20%赔付,一次为限,最高10万,赔付后合同继续有效,并不影响重疾的赔付;180天内确诊返还所交保费,意外导致不受180天限制。
身故保障:18岁前,返还所交保费;18岁后,若在合同满期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额赔付身故金。
投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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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 至60/70/8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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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年交 月交 季交 半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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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0-60周岁
投保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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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的刘女士,以为人妻为人母,除了要承受工作压力外,还需要家庭的双重负担,让其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因此想为自己投保一份重疾险,为以后的生活规避一些风险。经过多方对比,刘女士最终在朋友的建议下投保了国寿康宁定期(优享版)重疾险,保额30万,年交保费9090元,交20年,保到80岁,刘女士获得的保障利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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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刘女士在60岁时确诊为特定疾病的一种,保险公司给付6万,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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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刘女士在60岁时确诊为乳腺癌,那么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给王女士51万(重疾36万+特定重疾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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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先确诊特定疾病,后确诊重疾,则6万和51万都可赔付;若先确诊重疾,则特定疾病不在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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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在75岁身故,则刘女士的保险受益人可获得30万的保险金,身故金和重疾保险金只赔付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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