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关爱教育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关爱教育金。
成才教育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满期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成才教育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满期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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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 25/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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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年交 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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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0-13周岁
投保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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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今年35岁,为了给孩子规划好未来,他给女儿投保了一份国寿安鑫宝少儿年金险计划,主险保额10000元,附加险保额30万元,交费期间10年,保至30岁,首年保费为8060元(主险6050元,附加险2010元),那么何先生的女儿从此就享有如下利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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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种疾病确诊给付30万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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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种特定疾病确诊按照46种疾病保险金给付30万元,额外再给付30万元,共计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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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21岁每年领关爱教育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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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9岁领成才教育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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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岁领满期金6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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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年还可以享受保险公司浮动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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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果何先生女儿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已交保费与保单现金价值两者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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