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刘某:女、49岁,邯郸临漳县农民。2008年6月20日其子为其投保了1份基本保额为10000元的康宁终身保险。
2009年3月8日被保险人刘某和其儿媳在拆除家院中的迎宾墙时,砖墙突然倒塌,刘某和其儿媳被砸在墙下,刘某当场死亡,其儿媳被送到临漳中医院救治。
临漳县支公司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查勘。经过调查核实,认定是意外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考虑到被保险人家庭的实际情况,临漳县支公司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在完善理赔资料后,开动了快速理赔通道。
2009年3月10日上午,我公司将死亡保险金30000元送到被保险人家中,被保险家人深感意外,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赔款,并且送款到家,这笔理赔款不但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而且还给他们刚刚失去亲人的心灵莫大的安慰,怀着感激之情将书写着:“服务一流、一言九鼎”的锦旗送到临漳县支公司。
保险公司的高效和人性化的理赔服务在当地社会影响很大,得到了广泛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