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工作职责,2017年1季度,昆明市财政局金融合作中心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交通事故事故受害人垫付抢救费和丧葬费的同时,及时向已垫付四起事故相关责任人开展垫付基金追偿。涉及垫付基金共计70.6万元,其中,救助基金作为原告起诉三起,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一起。在四起追偿事故中,救助基金的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的支持。目前,三起事故已取得法院判决,一起事故尚待判决。下一步,救助基金将根据法院裁判文书,敦促相关赔偿义务人及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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