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云南省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市财政局审核,近日,批复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决算,其中核定该部门2016年度收入1,989.99万元,支出1,989.99万元。同时要求,自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20日内,按照《预算法》要求,参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决算公开格式,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专栏同时公开本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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