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各部门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关文件规定和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州市财政脱贫功坚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排查机制的通知》,为推动全市财政部门落实我局脱贫攻坚执纪问责相关工作,我局要求各县区和机关各处一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注重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加大扶贫领域资金监督管理和线索排查工作;二是收集汇总脱贫攻坚执纪问责问题线索,将相关线索经主要领导签字后逐级上报;三是切实抓好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落实到位,认真落实线索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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