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发布《郑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和《郑州市河湖巡察员管理办法》,为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美丽郑州提供坚实有力的水生态支撑和保障。
按照《行动计划》,我市要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立足不同地方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科学施治。
根据《行动计划》,我市要加强空间开发保护,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对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及其水利工程,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已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设立界桩、管理和保护标志。加快编制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明确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环境综合整治,清查并依法处理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