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随着我国农民工人数的不断增加,保险业在参与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方面大有可为。保险机构有全国联网、遍布城乡的机构网点,有灵活的产品设计机制,有科学精算技术和完善的服务功能。商业保险为流动人口提供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可以与社会保险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在增强农民工抵御意外伤害的能力、稳定农民工生活、促进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各地保险业结合当地政府、企业以及农民工的承受能力,在产品设计和承保模式等方面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经过不断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模式,为全国各地开展农民工保险提供了借鉴。
2008年7月,重庆市城口县蓼子乡明安村王毅在外出务工回家探亲时,不慎跌入山中摔断了右腿,使原本生活困难的家庭难以承受这一打击。当地政府和中国人寿城口县支公司得知此消息后,及时赶到王毅家中。由于王毅之前投保了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伤害保险,在确认为保险责任后,保险公司及时把赔款送到他手中。他激动地说:“当初县政府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动员我们参加外出务工保险,政府还给我们补助30元的保险费,如今保险公司又及时把保险金送到我手中,这给了我重新面对生活的希望。”重庆城口县地处大巴山腹地,经济基础薄弱,外出打工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该县2004年前外出务工人员绝大多数从事的是高危行业。如何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成为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一道课题。
城口县县长裴智介绍,2005年以来,城口县开始推广“外出务工意外险”,由中国人寿城口县支公司在部分乡镇开展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试点。“城口做法”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引导、企业运作、自愿投保、社会参与。
政府引导:城口县政府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并出台财政补贴政策。政府每份保险补贴30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根据自身财力再予以适当补贴,使经济困难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也能享受到保险保障。
企业运作:中国人寿城口县支公司本着服务“三农”、保本微利的原则,推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凡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的外出务工农民均可投保,每份保险保费50元,期限一年,最高意外伤害保额3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2000元。
农民自愿:县政府鼓励而不包办、引导而不强制农民参与意外伤害保险。外出务工农民根据自身的抗风险能力、经济收入决定购买保险的数量。
社会参与:新闻媒体注重宣传外出务工农民的安全保障状况、保险保障知识,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外出务工农民保障状况的良好氛围。
城口县外出务工意外伤害保险受到农民欢迎,去年全县43001名外出务工人员人参保,中国人寿城口公司已办结理赔案件922件,赔付金额190 6万元。
裴智表示,城口县外出务工意外伤害保险能够取得成功,得力于四点:一是组织体系健全。城口县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的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并实行例会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农经干部任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本地区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统筹协调,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通过三级网络机构的建立,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县财政局、县法院、司法局、人劳局、宣传部、广播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在补助资金的拨付、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外出务工人员的维权,以及外出务工人员保险的宣传报道等方面都做了大量扎实工作。部门的密切配合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三是宣传培训的深入是推进工作的重要保证。通过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保险知识培训,县农业局、人寿保险公司联合组成宣传小组,深入到全县24个乡镇巡回培训,参训人员达到3000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 5万份,让保险知识和参保意义做到了家喻户晓。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当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保证了在第一时间内开展查勘,协助处理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理赔手续,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工作。
“外出务工人员意外险增强了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自救能力。我们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购买保险的积极性很高。今年1月至目前,已经有1万余人参保。”裴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