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平安保险

统一城乡资助比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018-05-21 长沙平安保险

近日,中央及省财政下拨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3.2亿元,现已全部拨付到位。该笔资金的下达将使我市35万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益。为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我市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是自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即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1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1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二是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将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统一扩大到在校寄宿生的30%。

新政策和旧政策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民办学校补助标准提高。原民办学校补助标准为:农村民办学校小学每生每年210元,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城市民办学校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200元,3-6年级每生每年260元,初中每生每年370元。现民办学校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10元,初中每生每年910元。

2、城市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提高。根据新政策要求,将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补助政策转化为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原补助标准为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200元,3-6年级每生每年260元,初中每生每年370元。省负担80%,市、县分别负担10%。再由各级财政分别补足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年710元,初中每生每年910元。现省财政对我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按照小学生均710,初中生均910元的标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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