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发现的一起保险欺诈案件已审理终结,保险欺诈当事人获刑五年,这是新疆首起因酒后换驾骗取保险赔款获重刑的刑事案件。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车意理赔部也因把控理赔风险工作出色获得总公司车险意健险理赔部的表扬。
2014年12月2日,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邹某、牙某保险诈骗案,法院当庭对保险欺诈当事人邹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牙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该案件成为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反欺诈以来判刑最重的案例,为该公司车意理赔部2014年反欺诈工作收官画上圆满句号。
2013年7月9日,被告邹某酒后驾驶新A***** 奔驰牌小轿车在乌鲁木齐市某小区外道路发生碰撞护栏的单方事故,随后邹某打电话让牙某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换驾并向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报案申请理赔,最终核定损失为142117.81元,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邹某。案件在后期复审过程中发现诸多疑点,随即开展调查,在取得相关有利证据后将该案移交乌鲁木齐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经侦在立案后核实相关证据确定了犯罪事实,并移交检察院进行公诉处理。
据悉,该案在无酒精报告、零被告口供的情况下,凭借调查岗调取的大量证据,证明该案被告存在虚假陈述和隐瞒真实情况的事实。为公诉机关及审判机关提供了强有力的事实依据。这是新疆首起因酒后换驾骗取保险赔款获重刑的刑事案件,法院采取了观摩庭的形式公开审理,邀请了当地公安、交警、检察院等单位参加观摩,对当地未来此类案件的司法判决、以及净化保险市场影响较大。
2014年该公司车意理赔部实施多举措理赔成本管控,为公司双优达成做出巨大贡献。2015年,该公司车意理赔部秉承“一年一个样、两年大变样、三年不一样”的车险理赔信念,启动了“天网行动”,通过“开天眼”、“单月自查双月互审”、“欺诈约束机制”、“畅通举报渠道”、“火眼金睛”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公司的理赔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