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4日,长沙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功能区、设立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等14条具体的政策措施。《意见》于2014年7月10日正式施行,明确提出了按照长沙金融功能区“一主、一副、一区、一园”的总体布局,在2020年前重点建设芙蓉中路金融街、南湖金融功能区、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长沙金融后援服务中心、高新区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园。
另外,我省还将积极推动创办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建设,引导本地大型企业集团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吸引省外金融机构来湘批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逐步实现“一县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