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国平安证券代码:601318编号:临2010-006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来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2月22日接获股东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现将公告如下:
截至2010年2月22日,新豪时持有本公司389,592,366股A股股份,景傲实业持有本公司331,117,788股A股股份,分别约占本公司总股本7,345,053,334股的5.30%和4.51%。上述股份将于2010年3月1日起开始上市流通。新豪时和景傲实业将在未来5年内以在二级公开出售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本公司的股份将分别不超过新豪时和景傲实业在2010年2月28日各自所持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389,592,366股及331,117,788股的30%。
截至2010年2月22日,江南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39,112,886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7,345,053,334股的1.89%,其中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利平女士作为江南实业的股东之一,与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签署《委托持股及管理公约》从而间接拥有本公司股份88,112,886股。上述股份将于2010年3月1日起开始上市流通。王利平女士本人并代理全体委托人间接拥有本公司的股份在未来5年内将以在二级市场公开出售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本公司的股份将不超过在2010年2月28日所间接拥有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88,112,886股的30%。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