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开福区的酒类市场,做好“315”期间酒类食品安全工作,长沙市商务局牵头,我区商务和旅游局参与,在我区迎宾路开展了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查。
据执法人员统计,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我区迎宾路的酒类零售门店16家,其中涉嫌销售假冒名酒的2家。共查获涉嫌假冒名酒“茅台、国窖1573和酒鬼酒”42瓶,案值约7万元。
被检查的店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进货、售货没有出具酒类流通随附单,二是销售假冒名酒。
今年以来,我区商务和旅游局积极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容易发生销售假冒伪劣酒类食品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通过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酒类食品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