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御和应对“台风”电母及其带来的强降雨对我市造成的灾害影响,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批示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积极应对,主动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第一时间完成市里主要领导安排为防御台风和强降雨的各项工作。
8月18日上午,我局紧急召开局长办公会,及时传达8月17日晚上市三防办会议精神,并对当前的天气情况做出预判,伍局长要求,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跟相关部门联系,对他们在防御台风和强降雨工作中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根据防灾救灾进度,8月18日晚上23时,我局及时印发《海口市财政局关于预拨防风防洪应急救灾资金的通知》,共下达110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主要用于防风防洪应急救灾各项工作。其中美兰、琼山、龙华、秀英四个区各200万元,高新、保税两个开发区各50万元,桂林洋开发区、三江农场各100万元。在接到省级救灾资金后,8月19日上午又印发《海口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8号台风“电母”救灾资金的通知》下达省级资金共300万元。其中龙华区60万元,琼山区75万元,秀英区75万元,美兰区60万元,桂林洋20万元,三江农场10万元。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到位,为救灾工作提供后援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汇报,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救灾工作,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