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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阳光城门口可临停3分钟

2018-12-15 深圳保险咨询

  友谊阳光城门口可临停3分钟

  试运行期间车辆在停车上下客

  友谊阳光城门口可临停3分钟

  交警部门设置的提示导向标牌。

  

9日上午10时许,陈先生开车经过金龙路与龙华路交叉路口处的友谊阳光城前面路段时,发现最右侧车道上划设了“即停即走”和“停车不能超过3分钟”等提示文字和标线,不禁为交警部门的这一便民利民举措叫好。

  

  停车下客获市民点赞

  “以前送客人到友谊阳光城门前,客人要求下车,可交警部门禁止在该路段停车,我们虽然反复向客人解释,仍然不时引起客人的怨言。”出租车司机陈先生说,现在允许在商业城门前路段临时停车下客,方便了客人,也解了出租车司机接送客无处停车的难题。

  乘坐私家车刚在友谊阳光城门前下车的李先生说,友谊阳光城是一处商场,以前多次乘车到这里,都不允许在商场门口路段停车,让他们感觉很不方便。因为停车比较难,许多司机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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