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不断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的管理,严格规范结算程序,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严格审批制度。该区财政联合民政部门对各定点医院的医疗救助直报材料实行按月审核结算,对实现医院直报的民政对象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核登记、区级审批的程序办理救助,财政部门通过区乡两级联审及时拨付到位。
二是完善信息档案制度。充分调动基层财政部门与民政部门的力量,对各自所属救助对象信息在医疗救助同步结算系统中的维护工作,确保医疗救助同步结算系统中救助对象信息的准确无误,为求助对象在各定点医院的同步救助准确性提供保障。
三是定期督促检查。该区财政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定期对各定点医院进行检查、暗访,对救助对象在医院的治疗情况摸底,确保各定点医院在救助政策范围内合理治疗、合理救助。2015年,全区共救助城乡困难对象4977名,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5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