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采购预算单位小额工程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青云谱区财政局关于2017、2018年度对采购单位采购预算金额2-56万元的小额工程政府项目实行定点采购。
一、定点期限。定点采购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采购单位的小额工程项目必须在中标的定点施工单位中确定施工单位,签订采购协议。
二、工程分类。为规范管理,将56万元以下小额工程项目分为:采购预算金额2-56万元项目和因突发情况须紧急施工的项目。
三、采购流程。2-56万元项目:采购单位编制小额工程预算,报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申报采购计划,确定施工单位及签订合同,备案,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工程款;因突发情况须紧急施工的项目: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收集相关材料报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算后申报采购计划,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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