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险咨询

新疆五地试点新农合保险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独家承保

2018-04-07 深圳保险咨询

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和完善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补偿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在新疆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哈密地区、伊犁州、乌鲁木齐市五地开展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试点。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作为政府唯一指定单位,承办此次试点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只要是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农牧民,都可以参加保险公司的补充医疗保险。2012年起,自治区新农合补偿模式调整为“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统筹”补偿模式,各新农合统筹地区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8%以上。

新农合基金分为四大类: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大病统筹基金。原则上门诊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和大病统筹基金可互相调剂使用。参合人员患特殊重大疾病和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即可启动大病统筹基金。

截止8月26日,新疆五地均开始了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的前期业务洽谈、出台文件等准备工作,为该项业务的发展奠定基础。阿克苏地区下发了《阿克苏地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讨论稿)。

据悉,8月15日至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彭永副厅长和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蒋玉娴副总经理组成的专项调研小组,完成了到南疆阿克苏进行新农合保险推广的调研。为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了解各地州试点工作的开展奠。

蒋玉娴表示,全面普及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降低人民群众住院费用负担,减轻大病患者的负担,更好地体现党的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将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按有关标准做好保险服务,回馈于当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保公司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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