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喀什地区2016年度考核兑付暨2017年医疗保险协议签订会议。地区人社局、人保财险喀什地区分公司、各县市定点医疗机构长、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喀什地区社保局副局长廖伟主持。
喀什地区城镇职工、居民大病保险由政府主导,委托人保财险喀什地区分公司经办,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费用给予进一步报销的一项惠民政策,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为使广大参保群众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时更加方便、快捷,在喀什地区人社局主管部门的协调下,依托基本医疗保险和信息化平台,在喀什全区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的“一单结算、共同审核、统一支付”的经办模式,实现了与定点医疗机构“一单式”即时结算服务。
会上,人保财险喀什分公司与喀什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签订了《2017年喀什地区城镇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合同》,并与喀什地区14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2017年喀什地区城镇医疗大病保险结算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