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文化、文物事业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惠民服务体系,传承和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文物管理水平,经昆明市政府批准,昆明市财政局近期下达2017年省级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88.24万元。
资金专项用于:2017年“风雅颂”国学经典诵读活动补助;《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补助;《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补助;官渡区博物馆赛典赤史料及影像资料征集补助等4个具有昆明市当地突出特色的文化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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