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矿产资源法》赋予的职责,从两个方面着手,对煤矿开采行为实施了有效监控,目前未发现有超层越界开采现象。
一、抓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从市局到各县局,建立专业监管四级网络,市局是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县局领导为三级网络,具体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各县局也建立了相应网络,把矿山日常监管落实到人头,实现了每个矿山都有明确的监管责任人。
二是建设地质矿产远程监控系统。2016年,我局投资237万元,建成了地质矿产远程监控系统。系统平台具有矿业权远程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远程监控、废弃矿山远程监控、矿山安全生产远程监控等10项功能。采用多种监控手段进行监管:第一是远程实时监控。重点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监控摄像头,采用微波等目前比较先进的信号传输手段,将监控画面传送到我局监控中心,实现实时监控。第二是定期测量监控。对全部矿业权、地质灾害隐患点、废弃矿山进行定期测量,将测量数据汇总到系统中,生成采面测量成果图,及时发现变化。第三是无人机监控。使用小型无人机,对矿业权、地质灾害隐患点、废弃矿山进行拍照和测量,将图片和数据汇总到监控系统中,根据不同时段数据、图片、测量成果图的变化,实现对矿业权、地质灾害隐患点、废弃矿山的有效监管。
系统有三个特点:第一是在全省甚至全国,率先实现了对矿业权、废弃矿山和地质灾害的视频监控,突破了远距离画面实施传输的困难。第二是系统集成程度高,将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审批数据库、开发数据库,年检公示数据库等多个数据库汇总到一个平台上,实现了多个数据的统一使用,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监管难度。第三是通过录入矿山不同时段的开采测量成果图,真正实现了对采矿活动的定期监测,并建立了历史记录,有效规范了企业开采行为,对违法行为实现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二、抓常态化监管
一是县局组织定期监测。九台区国土资源局、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均委托吉林省第一地质调查所,对所有煤矿每月开展一次监测,对接近开采边界的重点部位,实现实时监测,杜绝了越界开采行为的发生。此外,全市矿山每年都要提交储量动态监测报告,其中煤矿每半年提交一次储量动态监测报告。目前,长春市对全市矿山已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高频度的专业监管工作态势。
二是市局组织定期检查。今年开始,长春市局通过招标,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和业内专家开展采矿权定期监测、废弃矿山实测。对全市13家煤矿每年4次现场检查;对省、市发证的5家沸石矿、石灰石矿和县、九台、双阳区发证的56家采石场每年4次实测。其中,对煤矿每年4次组织专家检查,对照煤矿采掘工程布置、批准的矿区范围,以及产量、销量和储量等相关图纸资料进行核查,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图纸造假、隐瞒实际生产情况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