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长春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党风廉政建设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会在市局十楼会议室举行,监察支队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法规监察处王震处长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国土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和《吉林省国土资源系统廉洁自律“十不准”》。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转变思想、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要把反腐倡廉纳入本职工作。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首位,严格落实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做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程序合法。
随后,监察支队全体党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短板》。
监察支队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