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红上红D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对于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为了使投保人能够冷静考虑自己的保险需求,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当日二十四时起十日的期间内可以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回投保人已交的保险费,该期间称为犹豫期。
投保人可在犹豫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撤销本合同,并退回本合同的原件。本公司收到撤销本合同书面通知的当日二十四时,本合同被撤销且自始无效。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保险费。
犹豫期满后,投保人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解除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到投保人解除合同申请书的当日二十四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和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