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市财政局出台了《南京市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职能定位,明晰涉法涉诉主体责任,规定财政法规机构负责涉法涉诉事务的协调和合法性审查,各业务处室承担相关涉法涉诉行为的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涉法涉诉事项办理程序。建立主要涉法涉诉事项的办理流程,明确办案步骤,固化时间节点,保障涉法涉诉案件依法有效办理。三是加强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的法律服务保障。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共同参与涉法涉诉事务办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