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22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徐绍史强调,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国内外国土规划编制和辽宁等四省的试点经验,深入研究并明确国土规划的定位,使国土规划更具独创性。
会议认为,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国土规划”要求,在扎实开展前期研究工作,系统总结国内外国土规划编制实施经验,准确把握现阶段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深入研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部署,立足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围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合理配置国土资源、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和改善国土生态环境,统筹提出国土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政策措施,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编制要遵循以下原则:统筹当前和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着力解决国土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重大问题,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坚持科学决策、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与战略研究成果。计划从2010年1月开始,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纲要》编制和报批工作。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纲要》编制和《纲要》报批3个阶段。当前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提出《纲要》编制的基本思路,组织开展国土生态安全建设、国土资源优化配置、国土空间合理组织、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建设、国土综合整治、国土规划实施保障等6个方面28项重大问题研究,部署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各省提出发展设想和需求分析。
会议原则通过《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结合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后发布,切实做好《纲要》编制工作。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宜。
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国家土地副总督察鹿心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王寿祥,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冀文林出席,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