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综合考虑 2010年土地市场的实际承受能力和各方对土地出让资金的客观需求,确定 2010 年市区经营性用地计划供应土地总面积600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460 公顷、非居住用地140公顷。为保障“一城三区”、“跨江发展”战略实施,加大了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的用地供应比例,其中江宁区120公顷、浦口区120公顷、六合区80公顷,分别占全市经营性供地总面积的20%、20%和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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