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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开展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2018-10-06 海口商业保险

7月20日上午,江门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督查组在高新分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就行政审批委托制实施以来各分局的业务承接情况、审批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由林健生局长、唐建安副局长、容瑞钊副局长、办公室陈立飞主任等四人组成,蓬江分局、新会分局、高新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高新分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江海区副区长区用出席会议。

督查组听取了蓬江、新会、高新三个直属分局委托制实施半个多月来的整体运行和业务承接、办理情况汇报,三个分局均表示,委托制实施后,分局按市政府、市局的统一部署,全力做好委托事项的承接工作,目前整体运行良好,各项业务办理顺利;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人员岗位职责,加强有关专业技术力量建设,提高承接能力,确保委托下放的事权承接落实到位。同时表示,由于委托制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举措,各分局工作压力有所增大。建议市局进一步制定工作细则,协调各区政府,在目前委托职权目录基础上,探索民房审批的授权管理。

督查组指出,委托制改革是市政府贯彻市委提出的“兴业惠民,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表现,市局已按市里的统一部署,确定委托职权目录,制定工作方案,梳理业务审批流程,明确各分局于2017年7月1 日起按委托制实行审批和管理。此前,市规划局已和蓬江分局、新会分局、高新分局签订了委托书,并于7月3日将业务专用章授予各分局正式使用。

督查组表示,各分局能自觉服务大局,主动对接,查找问题,克服困难,确保委托制改革顺利推进所作的工作值得肯定。下一步,市局将围绕改革后的新问题,认真研究措施,保障各分局各项业务顺利高效运作。

林健生局长表示,委托制改革是继新的规划管理体制实施后又一次深化改革。今后,市局的工作重心将放在规划编制、统筹协调、标准制定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分局则重点做好业务审批和服务工作,因此,三个分局要以更高的业务水平,规范管理,按“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办公系统”要求,更好服务基层服务地方政府,为项目落地提供保障。

林健生局长强调,推进规划事项委托制改革,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服务。市局要主动做好服务,在人事安排、财务管理和办公设备等方面统筹协调,加强分局队伍建设,为分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二、增强互动。市局分管领导要多到分局指导工作,业务科室都要与各分局主动进行业务对接,定期召开技术协调会,形成统一意见,推动规划业务有序开展。

三、加强沟通。各分局主要负责人要多听取各区的诉求,了解区领导的想法,定期梳理工作清单,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在土地出让、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等项目上做好服务,有力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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