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资金筹集。按改革“去四化、强三性”的精神,将现有项目经费逐步整合用于改革后群团的履职支出,不适宜改革要求的项目经费调整腾退,并坚持按“经费跟随项目走、项目跟随绩效走”的原则,建立以项目经费管理拨付为主的群团组织经费保障新机制。拟按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的总规模来筹集安排群团组织运行和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群团组织工作经费动态调整机制,群团组织发展专项经费,将按服务对象人口数,每年市、县两级财政各增加安排0.1元,至2020年达到1.5元/人.年的保障标准。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设立群团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后,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的要求,会同团委、妇联等组织,出台相应的群团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同时,建立财政、审计、监察及群团组织各行其责的监管机制,加强资金监管。
三是强化项目预算。按照我县群团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群团工作覆盖面达到100%、群团组织覆盖面达90%以上、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达80%以上”总体目标要求,我县群团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初按不低于80%的比例细化到具体项目,20%用于待定项目和年内新增事项及下年新项目启动资金,并且主要用于服务基层和群众的项目投入,特别是直接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支出。
四是强化使用绩效。以群众参与度、满意度为核心,依托项目实施、注重结果导向,对服务群众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积极探索项目绩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引导机制,不断提升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