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商业保险

潼南:健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2018-09-21 海口商业保险

  一是严格经费预算编制。县财政按全年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总投入3:7的比例预算县、镇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即:县级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占30%,22个镇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占70%。县级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由县人口计生委编制预算方案,送县财政局审定;镇街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由各镇人口计生办、生殖健康服务站提出年度预算初步方案,送镇财政所校核,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后送县财政局审定。
  二是统一设立资金专户。县级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的使用按县政府管理核算办法及有关财务规定执行。镇街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由县财政预算到各镇安排使用,预算指标单列,全部用于人口计划生育事业,严禁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挪用;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市级下拨的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单独划拨、专款专用;县财政按支出项目设立各镇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明细账。
  三是规范拨付与使用程序。按月拨付资金,优先保证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以及技术服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事业发展必需经费的落实。镇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单据,必须先经镇人口计生办主任或生殖健康服务站站长证明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再交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入账,并认定为人口计划生育事业支出。
  四是强化经费使用监督。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保障作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的否决指标之一。县监察、财政、审计和人口计生部门对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于不执行投入规划和预算,以及违反使用管理规定挤占、截留、挪用经费等违纪行为,依法查出,一票否决,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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