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国土厅要求,我市已于12月15日完成了探矿权年度检查任务。全市本年度共检23个项目,其中部发证1个,省发证22个,勘查总面积61.932平方公里,勘查总投入513.66万元,缴纳探矿权使用费2.7256万元。在23个项目中,按性质划分有延续项目18个,保留项目5个;按矿种划分,有铜矿、铅矿等有色金属矿产项目7个,金矿等贵金属矿产项目5个,铁矿等黑色金属矿产项目3个,地热等能源矿产项目5个,锶矿(天青石)等稀有矿产项目2个,硫铁矿等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项目1个。检查中,全市未发现探矿权人有“越界勘查”、“持勘查许可证采矿”、“非法转让探矿权”和“以承包方式转让探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探矿权人均能按时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并能按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部分探矿权项目还经历了矿点检查、取样化验、地质测量、钻探、槽探等现场实物检查,结果表明被检人均能履行义务依法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