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硬杠杆列支社会救助资金预算。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匹配、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物价指数变动相衔接、动态增长、制度规范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和运行机制。
二是硬机制保障补助水平自然增长。积极协调县民政、物价、统计等部门共同制定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随居民消费指数、物价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参数,建立可操作性强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确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
三是硬措施加强救助资金监督管理。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社会救助资金专账,所有救助资金实行“年初预算、专项审批、专户运行、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原则,保证资金安全。
四是硬手段保证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民政审批、财政划拨、银行发放”模式,由银行开具救助资金存折,救助资金直达救助对象个人账户,杜绝救助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