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6日召开三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执行董事杨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通过关于公司系统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系统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暨账户管理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受托和账户管理服务,养老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受托管理费和账户管理费。人寿集团2009-2011年累计支付的费用上限为50万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四、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三届二次董、监事会的议案。
五、选举夏智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