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办公和营业场所外立面环境制作标准,确保《中国人寿品牌视觉形象识别手册》切换实施的改造品质效果,有效提升中国人寿品牌形象,现就公开遴选相关集中采购资格供应商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 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入选。 二、条件 1.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且成立五年及以上; 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全国施工供应能力; 4. 2009年1月1日起,与不少于2家大型金融企业完成类似的设计及施工项目; 5.具备设计、施工、生产综合型企业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时间:2014年11月10日前 2.地点: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中国人寿中心2502室 3.材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文件;反映具备全国施工供应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2009年1月1日起,与不少于2家大型金融企业完成类似的设计及施工项目的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筛查、评审、公布 1.筛查:2014年11月10日起,对已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筛查,方式为实地参观办公及工厂、设计制作实物或小样、考察与大型金融企业合作项目等。 2.评审:经报名、审查、考察等程序后,召开评审会确定资格供应商,并进行公示。 3.公布:经公示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正式确定为中国人寿的资格供应商,并颁发资格证明文件。中国人寿各级机构在新制作或改造外立面环境时,将 按照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从指定供应商中进行选定。 联系人及电话:李峰6600933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