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阜阳监管分局于2017年6月23日作出阜阳保监罚〔2017〕1号处罚决定。
经查,2015 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公司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中国人寿濉溪支公司罚款10万元。
中国人寿濉溪支公司时任副经理丁德标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丁德标警告并罚款1万元。
请长按选择识别二维码
即可保存到通讯录!
你好,这是我的微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