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成功完成入股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证券和工商银行等一系列重大投资活动之后,日前,中国人寿在资本市场上再度重拳出击,以近350亿元人民币巨资入股南方电网,成为仅次于广东省政府的第二大股东,这也是中国资本市场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股权投资。
2006年12月7日下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人寿以财务投资者身份收购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的南方电网192亿股股份,占南方电网总股本的32%。中国人寿作为全球500强之一,加盟同样是全球500强的南方电网,是一次跨地区、跨行业,优势互补的强强合作。
中国人寿入股南方电网,标志着保险资金继进入银行、证券等金融领域之后,又迈出了向国有基础性能源行业渗透的第一步,是中国人寿资本运作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性尝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
此次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售南方电网部分股权,是广东发展银行重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寿投资南方电网股权,既是对广东发展银行改革重组的有力推动,也是对国家化解金融风险,保持国内金融体系稳定的坚定支持。同时,开辟了保险企业乃至金融企业参与国资委所管辖中央企业改制重组的先河,有助于探索和建立保险资金参与中央企业改制重组的创新模式,达到为国家重要经济领域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的目的,也能对完善中央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国人寿持股南方电网后,将积极推进南方电网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增加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并切实推动南方电网改制上市的进程,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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