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商业保险

我市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注重“三个及时”

2018-03-21 海口商业保险

及时明确试点承接主体。按照“村级主导、市场主体”的原则,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选择了24个村开展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县区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和注册。建立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位一体”的组织构架和治理机制,推行由党组织会议议事、村民大会定事、村民委员会理事为核心的“三会治事”运行机制,实行以“干群联动、工农联建、城乡联创”为保障的“三联共建”推进模式。

及时探索试点发展模式。试点“资产经营型”发展模式,围绕“康养+”战略实施,对集体现有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承包、租赁,建设康养旅游服务中心,提高存量资产利用率,涉及试点村4个,预计村集体资产年均收益8万元。试点“资源开发型”发展模式,以村集体资产入股、租赁和流转等形式,合理开发利用村域内土地、森林、水面、矿产、旅游等资源,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产业,涉及试点村5个,预计村集体资产年均收益7万元。试点“产业带动型”发展模式,主要依托特色优势产业,采取“党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创办种植及加工等实体项目,涉及试点村4个,预计村集体资产年均收益7万元。试点“服务创收型”发展模式,成立物流运输、保安公司、物业管理等专业服务公司,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涉及试点村1个,预计村集体资产年均收益6万元。试点“资产收益型”发展模式,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注入农业龙头企业,获取稳定资产收益,助推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涉及试点村8个,村集体年均收益6万元。

及时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加强建设进度督导,在进行前期试点方案编制指导的同时,强化试点项目的推进督导,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解决措施,并加强对试点政策的指导和建设督导。加强资金拨付督导,积极指导县区及时将财政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试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及时制定和完善试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部门、乡镇资金监管职责。抓好试点工作宣传和总结,加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宣传,及时就试点措施、机制创新、建设成效等进行归纳、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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