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商业保险

“助老健康御险”为30余万老年人提供保险保障

2018-01-20 海口商业保险

从3月23日召开的2010年推进全省“助老健康御险”活动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08年10月,我省启动“助老健康御险”活动以来到2009年底,全省33万名老年人参加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884名老年人得到了保险理赔,赔款金额达165万元。

“助老健康御险”活动是由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共同开展的。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高广大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参与的老年人,缴费10元,就可以得到7000元的保障,每名老人最多可以购买3份,保额最高可以达到21000元。活动启动后,全省涌现出了“企业为老年人送保障”、“子女为父母送保障”、“老年人为自己及亲人送保障”等现象,掀起了“助老健康御险”活动的热潮。“每天三分钱,10元保一年,合算、合算”,成为参与老年人群传诵的佳话。

省老龄委主任姜文汇指出,“助老健康御险”活动是一件惠及全省800多万老年人,惠及上百万户家庭的好事、实事。2010年,各市承保人群覆盖面要达到应参保人群的10%以上,要做好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其老年协会组织广泛发动;要发动单位、行业、大专院校等;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多渠道、多角度筹措和解决好养老院和特困老人保险经费,把好事做实,实事办好,最大限度地把老年人组织到“助老健康御险”活动中来。

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薛渤珂强调,中国人寿各级公司要全力以赴配合各级老龄办把“助老健康御险”活动办成“政府放心、老年人满意、社会认可”的精品工程,用扎扎实实的工作回馈广大老年人的信任和厚爱。要进一步强化“以服务为中心的理念”,牢固树立“老年人利益至上”的思想,尽可能地满足参保老年人的合理需求。在服务内容和对象上,既要面向广大老年人,又要面向各级老龄组织;在服务时段上,既要包括投保前,也要包括投保中和投保后;务必要重点做好理赔工作,使服务更加人性化、便捷化、周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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