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出台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对家电下乡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从原来的4类增加为9类,并调整了各类补贴产品的最高限价。调整后的产品和最高限价分别是:彩电3500元、冰箱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空调,热水器,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二是享受补贴和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1台调整为2台。
三是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负担调整为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四是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程序。将原来“乡镇财政审核并录入补贴信息、县财政局确认并兑付补贴资金”调整为“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录入补贴信息、乡镇财政所确认并兑付补贴资金”,大大简化了补贴程序,加快了补贴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