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11年农业保险政策正式印发各县区执行。2011年农业保险总体政策基本维持上年不变,部分政策适当调整。调整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将水稻、玉米“一般灾害险+附加险”调整为综合险,降低了费率水平,农民每亩缴费减少1元;二是种植业增加了涝灾、病虫害两个保险项目;三是调整了育肥猪投保方式和费率,实行按批次投保和按年度投保两种方式,养殖户可自由选择,并对规模化养殖户和散养户实施差别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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