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国办发〔2017〕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6月22日
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把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2017年10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
2.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
3.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制定出台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指导督促各地继续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规范和完善。
4.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压缩负面清单事项,为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创造条件。
5.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
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6.坚持依法治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7.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简并至三档后,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
8.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9.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
10.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
11.2017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年内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抓紧建立全国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实行动态化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12.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
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13.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定具体办法,抓紧解决健康养老、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
14.今年再压减50%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管理目的相同或类似的不同部门许可事项,要加快清理合并。
15.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和收费,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
16.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
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17.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主动对标先进评价标准,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产品质量提升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
18.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都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