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给养经费。把公安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在押人员给养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年初预算安排“三所”人犯给养经费513万元,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落实定期身体健康检查经费。把“三所”在押人员健康检查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70万元对新入所及羁押超过6个月的在押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保障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水平。
三是落实“三所”在押人员重大疾病医疗经费。把“三所”在押人员重大疾病医疗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44万元用作在押人员重大疾病医疗经费,保障在押人员重大疾病得到救治。
四是落实“三所”医疗专业化建设经费。把专业卫生机构入驻“三所”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年初预算170万元用作专业卫生机构运转经费,保障在押人员疾病得到及时救治。
五是落实“三所”在押人员被装经费。把“三所”在押人员标准服装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年初预算160万元用作在押人员春夏秋冬四季标准服装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