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江门市分公司达成合作协议
“法院+保险”助推解决“执行难”
10月12日上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江门市分公司共同签订法律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建立破解“执行难”的联动合作机制,正式开启“人民法院+人民保险”的合作新模式。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辉,人保财险江门市分公司总经理陈焯燕出席签约仪式。
据了解,本次合作是积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充分发挥保险服务衔接司法实务功能作用,推动保险与司法深度整合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省法院《关于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要求,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又一项创新举措。通过双方的合作将撬动大量社会资源助力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切实减轻申请执行人经济负担,有效化解执行风险,拓展人民法院查人找物渠道,对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推进诚信江门建设意义深远。
下一步,双方将开展深层次、多领域的战略合作,携手开办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司法抚恤保险、司法拍卖贷款保险、司法拍卖保证金保险、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等创新业务,让保险更好的服务司法改革,将保险服务延伸覆盖至法院司法程序的多个环节,提高案件保全率、执结率和到位率,攻坚“执行难”,完善司法救助制度。